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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互联网+传媒法治”论坛在好用的足球竞彩app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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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法学部 ?? 2015-08-26 ?? 作者: 浏览量:1506

由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互联网+传媒法治"论坛于2015年8月19日在好用的足球竞彩app成功举行。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检察日报、法制晚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安博律师事务所及成都分所、新浪微博、正义网、腾讯公司、360公司、今日头条、京东集团、成都好多熊猫、北京天润嘉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巴士、四达时代等单位领导、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及媒体记者齐聚一堂,探讨在"互联网+"战略席卷各行各业的今天,如何实现新媒介环境下的传媒功能,实现传媒与政府、企业、个人的良性互动和权力制衡,建构符合法治精神的关系模式。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书记孙杰主持本次论坛的嘉宾致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杜石平、国家互联网信息尤雪云、中国政法大学王松苗教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韩景峰主任以及360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傅彤为本次论坛致辞。

尤雪云局长表示,只有加强网络立法,严格执法,全网守法,充分发挥政府、网络服务提供者、网民各方的主体作用,做到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用网,才能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空间清朗,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的目标。

王自强司长将此次论坛定性为既是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务虚会,也是解决当前在互联网领域与传媒相关的法律问题的务实会。杜石平副会长对论坛表示首肯,并对中心以后的研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期望。王松苗教授则从传媒法治建设的多元主体出发,指出应抓住核心关切,协力共建良好的新闻生态。傅彤顾问从360自身经验展开,指出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下,企业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中寻找发展规则,在规则下寻求良性的发展。

围绕"互联网+传媒权利与义务""互联网+传媒治理"等主题,十二位嘉宾进行了精彩的发言与讨论。

由韩景峰主任主持第一单元嘉宾的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支振锋认为目前我国的网络治理还是一种静态、教条的治理模式,需要更多的发挥治理主体的主动性。中国传媒大学研究员黄典林对“互联网+”语境下网络电视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中国传媒大学李丹林主任从天津爆炸案谈起,聚焦于互联网法治的根基性问题——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呼吁互联网时代个体精神的解放。京东集团法律研究中心丁道勤主任指出互联网的本质是一个“容器”,新媒体管理模式的规范和完善应当立足于这一理念,符合产业发展的规律。中山大学卢家银教授通过解读“白名单”制度,提出互联网规制法制化、政治化、严厉化的趋向,以此反思互联网法治建设应不忘初心。北京外国语大学展江教授则对网络“刑事诽谤罪”提出质疑,并给出废止、存而不用、以罚款取代判刑三种可借鉴模式。

第二单元的发言由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总编刘桂明主持。最高法姜强法官从司法角度,提出当前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李昊院长阐述了传媒侵权的抗辩事由,并指出对媒体而言,高位媒体法最为薄弱,强调对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保护。朝阳区人民法院白小莉副庭长着重探讨了新闻真实与公众人物、公共利益、公共知情权的问题。中关村法庭副庭长陈昶屹从公民“被遗忘权”出发,提出法官不仅要有司法思维,还要有公法思维,更要有战略性思维。徐迅则对当前动辄“完善互联网立法”的口号提出警醒,呼吁立法应先立基本法,避免面面俱到,宜粗不宜细。成都好多熊猫秦建董事长就文创企业、产业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更好的发展问题,提出了几点思考。

在自由发言阶段,360法务总监洪成宇和参会嘉宾讨论了“司法实践对企业法人名誉权保护”的问题,并就360自身的维权经验,尤其是360与每日经济新闻的案件,进一步探讨了在企业名誉权的保护中,经济损失或者损害赔偿如何认定的问题。中国传媒大学郑宁教授与新浪微博等互联网企业代表,则聚焦于近些年频出的互联网治理方面法规的具体执行问题,及其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此外中国传媒大学任孟山教授,腾讯法务杨乐,海淀法庭陈昶屹庭长也分别就删帖举报模式、被遗忘权的具体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产业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富有启迪性的讨论。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副部长、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在闭幕致辞中强调,作为一个动态发展过程,传媒法治建设需要构建多方参与互动的机制。

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文杰与嘉宾分享了该中心的研究力量和研究经验,并表示,秉承"为各利益相关方搭建独立开放的意见交流平台"这一宗旨,中心将继续为互联网时代的传媒法治建设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

(编辑:储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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