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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瑞琦: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

作者:赵瑞琦 4248 发布时间:2020-04-15

在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我国将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以提高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在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促进实现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的转化。

其一、正确认识网络空间的特点,提升应对非传统威胁的意识防线和认知能力。

作为虚拟的人造空间,互联网的独特性在于它的开放性、全球互联、非中心化及架构层(设施层、协议层和信息层)之间的相互关联。因此,维护网络安全,必须是整体的、开放的、动态的、相对的和共同的,而不是割裂的、静态的、封闭的、绝对的和孤立的。这些新特点再加上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框架地位,使得互联网给政权、主权、安全和全球治理都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构建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必须把握和顺应互联网的内在特点和发展大势,勇于创造、敢于变革,在理念、内容、手段、体制、机制等层面进行全方位创新。

其二、认清问题、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地应对网络安全挑战。

当今时代,网络安全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已成为国际上非传统安全领域竞争的热点。总体来看,网络空间面临七大挑战: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国家和地区间的“数字鸿沟”不断拉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全球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体系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网络恐怖主义成为全球公害,网络犯罪呈蔓延之势;滥用信息通信技术干涉别国内政、从事大规模网络监控等活动时有发生;网络空间缺乏普遍有效规范各方行为的国际规则,自身发展受到制约。具体到我国,严峻的挑战不遑多让,比如,西方国家凭借网络话语权(包括网络管理话语权、网络技术话语权、语言及网络信息内容垄断、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以及由此导致的公平正义问题,是网络话语权构成的五个层面)对我国的妖魔化,美国垄断核心与尖端技术的野心对我国发展5G技术和数字经济安全的威胁与打压,网络信息泄露和谣言传播危害我国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各国加快网络战部队建设对我国主权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等。对此,在国内层面,要摒弃“一怕、二躲、三堵”的心态,实现从“谋定后动”到快速反应、从行政指令到公共协商的转型,使公共治理与信息化相适应,促进“良法”与“善治”相结合。在科技层面,要通过掌握核心技术来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塑造有利于我国的世界政治经济力量对比,把握本民族的前途命运。在国际层面,要通过国际合作和规范建构,消除信息领域的双重标准,塑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维护各国共同的信息安全。

其三、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习近平关于网络安全重要论述为指导,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就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作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被确立为国家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的重大战略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发展和安全、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其他基本方略的实施提供了重要指引和遵循。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上,习近平关于网络安全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观:关于网络安全的定位,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关于安全和发展的关系,要把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的要求;关于网络安全法治,要秉持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原则;关于网络安全技术能力,要大力发展核心技术,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最关键、最核心的技术要立足自主创新、自立自强;关于网络安全人才建设,要认识到,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要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关于互联网国际治理,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在2016年颁布的《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和2017年颁布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中,中国网络安全的立场和主张进一步系统化和明确化。

其一、强调网络空间的国家主权属性,支持联合国发挥主导作用。在网络空间究竟是“国际公域”还是国家新边疆这个属性争议上,习近平主席的系列讲话与中国相关文件都阐明了一个连贯一致和明白无误的态度:网络空间具有国家主权性质,国家在网络空间的主权不容侵犯,各国有权选择网络管理模式,有权根据本国国情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法管理本国信息系统和本国疆域上的网络活动。

其二、强调网络空间安全与国家政治安全紧密相关。正如中国在物理空间中反对干涉他国内政、攻击他国政治制度、煽动社会动乱、颠覆他国政权等活动,并将其视为对国家安全的首要威胁那样,在网络空间,中国也坚决反对通过网络颠覆我国国家政权、破坏我国国家主权的一切行为。

其三、网络空间的问题和挑战是全球性的,任何国家都难以独善其身,技术最发达的国家也概莫能外。因此,国际社会应本着相互尊重、互谅互让的精神,开展对话与合作,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与安全,促进开放与合作,以规则为基础实现网络空间全球治理。

树立了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才能准确把握网络安全形式、内容、条件和态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和新要求,系统回应各种网络安全挑战,探索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道路。

大国网络安全博弈,不单是技术博弈和能力博弈,也是理念博弈、话语权博弈。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构建合乎逻辑、富于想象力、系统整体的网络安全战略,不仅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支撑,也能服务于全球利益,并且反制当前的不平衡,进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惠及全球的网络安全建构之路。

(作者:中国传媒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赵瑞琦)